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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05年七成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
( 2007-01-04 08:54 )
来源:齐鲁晚报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高院获悉,近年来,山东各级法院加大调解力度,探索新的调解机制,使调解结案率逐年提高,从2001年的51.5%提高到2005年的67.8%,一些法院的调解、撤诉率甚至达到了90%。

    “重庆小天鹅火锅”是一家以“特色餐饮”为核心的集团公司,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告张某未经其许可,在自己经营的餐饮业中擅自使用其商号、商标和特有的装潢装饰等,为此,“重庆小天鹅火锅”诉请法院判令张某赔偿损失60万元。受理案件后,承办此案的济南中院法官认为,虽然张某确实侵权了,但他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经营规模,而原告也需要继续开发新的市场,法官就以此为切入点进行调解。原被告双方很快就接受了法官的建议,自愿达成协议:张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3万元,正式加盟原告公司,双方成了“一家人”。

    记者了解到,随着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逐年增多。2001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279万多件,约占审理案件总数的90%。但在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情况下,案件调解、撤诉率逐年提高,从2001年的51.5%提高到2005年的67.8%,有一大批中院、基层法院调解、撤诉率达到70%、80%、90%,同时,涉诉信访总量持续下降,去年涉诉进京上访总数与办案总数之比达到1:655,为全国最低。

    



                           责任编辑 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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