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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下发实施通知降低企业年金建立门槛

日期:2008-07-18                        来源:大众日报

    青岛市降低企业年金建立门槛,今后该市企业申请企业年金试点,仅需提供最近一年的纳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盈利等方面情况,且审核程序进一步缩减。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盈利水平,合理确定是否建立。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在于通过企业与职工个人的保费分担,让职工有更多积累,退休后有更多经济保障。
    
    2005年,青岛在全国率先启动企业年金试点,包括海尔、海信等在内的115户管理规范、效益较好的企业,开展了试点工作,目前4万多职工受惠。
    
    随着试点的不断推行,申请企业年金试点门槛高、环节多、程序复杂问题逐渐显现。“原来要申请企业年金试点必须提供企业近三年的纳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盈利等方面情况,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市财政、市国税、市地税等四部门审核后才能确定,对很多企业来说过于繁琐。”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6月30日,青岛市正式下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年金工作的通知》,规定凡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及时足额缴纳各项应缴税款、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生产经营稳定且效益较好的企业,均可申请企业年金试点。(赵小菊 赵永德)



                                             实习编辑 王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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