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华网山东网群 > 临沂 > 临沂新闻

临沂上半年30.9万人享低保待遇

    日期:2008-07-05                来源: 琅琊网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上半年,临沂市共有30.9万人享受低保待遇,同时民政部门根据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及时调整了低保标准,有力地保障了这些低保户的正常生活。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临沂市城市低保在保人数2.99万户6.9万人,占城市人口的3.5%,1至6月份支付保障资金4140万元。同时针对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过快,给低保对象生活造成影响的实际,临沂主要采取加大低保资金投入力度,适当调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补助水平的措施。从今年1月起,省、市属单位和三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200元的基础上,调整到230元;9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150元的基础上,调整到180至200元。城市低保在执行原有政策的基础上,从今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的补助增加15元,通过以上政策的落实,全市城市低保月人均差额补助100元。

    同时,在上半年,全市人均纯收入900元以下的24万人(占农村人口的2.8%),经过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并且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也提高到900元,人均差额补助每人每月增加10元达到40元。

    另外,上半年临沂市五保供养在保人数26543人,支付五保供养经费2332万元。另外还加强了敬老院建设,新建房屋323间,增加床位610张,并且加强对敬老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敬老院规章制度,推行星级考评认定,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下半年,临沂民政部门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价格指数变化情况,不断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补助水平。 (记者 韩纪功 实习生 庄红 通讯员 李鑫)



                                             责任编辑 庞黎黎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024713 820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