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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芝罘区机关合同制员工入社保

日期:2008-7-4                    来源:水母网-烟台日报

    记者昨天从山东烟台芝罘区社会保险事业处获悉,该区将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统一纳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促使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新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合同中应对社会保险等一系列条款做出约定。为保障这部分职工的合法权益,芝罘区社保部门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并向卫生、教育等系统共268家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社会保险政策宣讲,强化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社会保险意识。近3个月来,已有多家机关事业单位为近4000名职工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夏丹 辅坤 安吉)



                                             实习编辑 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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