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震灾区来鲁就业人员可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日期:2008-07-03
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从省劳动保障厅了解到,地震灾区因灾失业人员来山东省就业和企业吸纳来自灾区劳动者的,可按山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截至目前,山东省已收集5.2万个岗位信息,专项用于灾区的就业援助工作。主要分布在机械制造与加工、电子操作工、服装加工、首饰加工、水产品加工、餐饮服务等60多个工种。来山东省就业人员将可获全程免费的就业服务,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目前,已有92名来自灾区的劳动者享受到了就业扶持政策。
对来鲁就业的灾区劳动者,山东省将以用工企业为主,通过以师带徒、集中授课、开办夜校等方式,开展岗前免费培训,提高技能水平,使其尽快达到上岗要求。同时,配合灾区劳动保障部门,对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就地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建立跟踪服务机制,把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正常发放和社会保险缴纳等内容作为重点,定期督查,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注重解决他们的子女教育、住房条件改善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确保灾区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记者 赵小菊 通讯员 赵永德) 实习编辑 王璐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