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华网山东网群 > 财经要闻

地震灾区来鲁就业人员可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日期:2008-07-03                        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从省劳动保障厅了解到,地震灾区因灾失业人员来山东省就业和企业吸纳来自灾区劳动者的,可按山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截至目前,山东省已收集5.2万个岗位信息,专项用于灾区的就业援助工作。主要分布在机械制造与加工、电子操作工、服装加工、首饰加工、水产品加工、餐饮服务等60多个工种。来山东省就业人员将可获全程免费的就业服务,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目前,已有92名来自灾区的劳动者享受到了就业扶持政策。

    对来鲁就业的灾区劳动者,山东省将以用工企业为主,通过以师带徒、集中授课、开办夜校等方式,开展岗前免费培训,提高技能水平,使其尽快达到上岗要求。同时,配合灾区劳动保障部门,对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就地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建立跟踪服务机制,把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正常发放和社会保险缴纳等内容作为重点,定期督查,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注重解决他们的子女教育、住房条件改善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确保灾区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记者 赵小菊 通讯员 赵永德)



                                             实习编辑 王璐平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024713 820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