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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四字经”规范交警执法行为

日期:2008-6-17               来源:胶东在线

    今年以来,山东莱阳市公安局针对交警执法管理中的问题,念好从“建、查、练、考”四字经,狠抓交警队伍的执法行为,为保证以奥运平安畅通为目标的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可靠保证。截止6月中旬,该大队处理的五千余起交通违法行为,无一引起群众信访案件,市民对交警的执法行为普遍感到满意。

    该局查漏补缺建制度,查找交警在一线工作中存在的服务态度、公开执法、宣传教育等三大类问题,涉及执法态度冷硬横、现场处理不灵活、接待违章人员不耐心等二十个具体现象,研究制定了《一线执勤执法常规工作流程》和《民警执勤执法规范》,用一流的工作流程管理民警的执法行为。同时,该局在车管、事故、违法处理等服务窗口建立警示制度,每日上岗前对民警重申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以此提升窗口形象。

    从细节入手提升交警的执法形象和质量,派出专门督察人员,对交警的执法行为进行经常性督导。一查民警上岗前警用装备佩带是否齐全、摆放是否有序。二查民警的法律文书是否携带。三查民警的执法形象和执法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一旦发现民警的违规违纪问题,督查人员现场纪录责成改正并报送政工部门备案,作为民警和所在单位考评绩效的依据。

    坚持用正反典型对交警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交警学习先进典型,观摩执勤执法文明示范岗,通过典型提升民警规范执法水平。同时,用反面的典型案例对民警进行警示教育,防止执法违法。他们还组织交警学习法律业务知识,请法学专家讲解执勤、执法和事故快速处理和事故责任认定的要点,提高民警依法执法的能力。

    建立健全交警工作考核机制,把交警的执法行为纳入年度等级化管理考核,将工作标准细化量化到每个基层单位和民警,用奖惩激励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执法中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予以从严处罚。(通讯员 孙万利 闫德海)



                                             实习编辑 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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