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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完善构建法律服务体系关注民生需求

2008-03-03            来源:青岛日报

    完善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的实施体系,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全部纳入援助队伍,形成政府主导、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多元化法律援助格局——日前举行的青岛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将进一步构建重在满足民生需求、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服务体系。

  据了解,青岛市今年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体系的具体措施包括:在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方面,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论证等作用,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引导法律服务队伍更加关注国企改制、外经外贸、国际金融投资、反倾销、反垄断等高端业务,加大为高新技术园区服务力度;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与村镇结成对子,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在规范法律服务业管理方面,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三结合”管理体制,强化法律服务机构自律管理,加快培养高层次法律服务人才;严格落实各项律师诚信制度和惩戒措施,建立健全律师执业保障机制;依法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完善公证执业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控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落实“一镇一所、所设镇中”,逐步向公益性社区法律服务组织过渡和转型,形成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互为补充、与司法所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创新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完善行政管理规范和技术管理规范。

    在强化法律援助力度方面,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完善公证工作与司法审判、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对矛盾纠纷的预防性功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满足贫弱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另外,青岛市将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行业参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化解,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积极吸纳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进一步壮大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记者 戴 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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