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名重庆市民22日应邀旁听了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普通公民旁听重庆市人大各类会议也将成为固定惯例并形成制度(7月23日《重庆晚报》)。另据报道,今后在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的立法审议现场,也将有可能邀请市民旁听(7月23日《南方都市报》)。
邀请市民旁听体现出权力机关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参政权的民主意识,也是加强权力机关自身民主建设的有效举措,值得关注。
我国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的。在人大开会期间,普通公民可以通过媒体报道知晓自己的利益如何被“代表”,但在平常日子里,人们对同样决定其利益的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过程则缺乏详细了解。因此,重庆和深圳的做法为地方权力机关的民主化建设提供了借鉴。邀请市民旁听常委会会议,至少在形式上实现了普通公民的“在场监督”。
重庆市还将邀请市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形成制度,意味着在人大常委会决定各项重大地方事务的会场上,装置了一个个固定的民意“摄像头”。各种利益冲突和博弈,都将置于市民眼光的“监控”之下,不仅有利于提高各项立法决策的民主性和公正性,也增强了法规政策的公信力和可接受性。长此以往,其对市民民主意识的培育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推动,意义更为深远。(傅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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