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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四罪犯被执行死刑 犯杀人放火抢劫恶行
( 2008-07-05 08:56 )
来源:齐鲁晚报
 

    7月4日,济南中院奉最高法院的命令,将四名死刑犯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这四名罪犯犯下了故意杀人、放火、抢劫等恶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一审判处死刑后,四人都提出上诉,但被省高院全部驳回,最高法院经复核核准执行死刑。

    孟某杀人只是源于一次无端挑衅。2006年8月25日晚,孟某与彭某、支某等人在一家饭店吃饭。准备离开时,支某在饭店门口误将手持雨伞的迟某当成饭店的工作人员,向迟某借伞,遭到拒绝。彭某认为迟某对支某不怀好意,就骂迟某,二人发生争吵、撕打。孟某见状也参与打斗,持单刃尖刀朝迟某身上乱捅十余刀,致迟某死亡。

    姚某则是因为和妻子闹纠纷便放火烧死了妻子和岳父母等数人。2006年8月,姚某与妻子任某发生矛盾,任某一气之下回娘家居住。其间,姚某曾打电话到任家,还托母亲到任家劝说任某回家,遭到拒绝。2006年9月11日,姚某购买了一个塑料桶和10斤汽油,于当晚7时许来到其岳父家,将汽油泼洒在岳父、岳母、妻妹、妻子身上,用打火机点燃引起大火。任某因大面积烧伤死亡;姚某的岳父、岳母和妻妹因大面积烧伤并发感染先后死亡。

    郑某因怀疑自己被一发廊女传染了性病而将对方杀死。2006年下半年,郑某在济南一发廊理发时与魏某相识,后二人多次发生性关系。2007年初,郑某怀疑被魏某传染了性病,遂产生了杀死魏某的念头。同年3月23日晚,郑某携带菜刀、斧头各一把到了魏某暂住处。趁魏某打开院门时,郑某持斧头朝魏某的头部猛砸数下,后将魏某拖到院内简易房内,持菜刀朝魏某的颈部猛砍数下,致魏某死亡。

    肖某则是见财起意,入室抢劫并杀死房主。2006年10月31日,肖某运送煤块至历下区某小区的贾某(女)家。他见贾家居住条件优越,便产生抢劫之念。次日上午,肖某携带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尼龙绳等作案工具在贾家门外守候。中午12时许,肖某见贾某回家,便以送煤时遗落物品为由,跟随贾某进入房内。他持水果刀将贾某逼进卧室,先用尼龙绳捆住贾某的双手、双腿,又用胶带封住贾某的嘴,威胁其交出现金。肖某见贾某交出金首饰后呼救,将贾某杀死。肖某劫取金项链、金手链、手机等物品后逃离。

    


  责任编辑 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