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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千】所长级“办证贩子”给我们的警讯
( 2008-06-21 09:36 )
来源:大众日报
 

     度千 

    拿到钱就给无照经营者开绿灯;收款后未办成事儿,却不退款;老婆要出唱片,便找个体户拉“赞助”……这些都是些低素质业务员干的事情吗?不,这都是一个“办证贩子”干的,而且是所长级“办证贩子”。他的名字叫黄启周。6月17日,作为深圳市龙华街道办工商所原所长,黄启周因涉嫌受贿120万元在深圳中院受审。(6月18日《南方都市报》)。


    提起办证贩子,我们的脑海中立马就会闪现出那些走街串巷、“狂派”名片者的身影。但作为一个所长级的“办证贩子”,黄启周的行为与这些人基本上也没什么两样。危害社会,是办证贩子们的一个共同特点,但论及危害程度,所长级“办证贩子”恐怕更高一些。


    人常说,真的“假证件”比假的“真证件”的危害要大得多。因为真的“假证件”很容易识破;假的“真证件”就不同了。那些不法商贩在坑害消费者时,为了证明自己是合法经营,便花钱买所谓有公章的“真证件”,使非法行为合法化。


    所长级“办证贩子”与普通办证贩子有这样的区别:普通办证贩子卖证件要付出制作与推销成本,所长级“贩子”则将公众赋予的权力私自出租;普通办证贩子做生意充满竞争,而所长级“贩子”却“高居市场顶端”,并可以结成联盟。如检方起诉书所示,西乡街道流塘市场花10万元找黄启周办证,作为龙华街道办工商所所长的黄启周按理说并无足够权限,但他仍然“让其顺利通过西乡工商所的审核,并协助办理了消防、卫生、环保等手续以及宝安区工商分局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


    一个“办证贩子”牛到这种地步,而且牛了数年之后才熊下来,公众不禁要发问:为什么某些“公权力出租”可以嚣张到如此程度?显然,监督机制不健全是个重要原因。但这样的解释缺乏新意——很多“公权力出租”行为都可适用这样的解释。这至少说明,有关方面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让机制健全起来,这样一来,失责的就不仅仅是机制了,更牵涉到立法作为的问题。这需要我们认真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