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稀银
6月13日,湖北省首次公示部分省直机关办公建筑能源审计结果,包括省建设厅、交通厅、发改委在内的20个省直机关办公楼,每年每平方米的平均耗电量为80度,是普通民宅的3至4倍。(6月14日《长江商报》)
这次湖北省首次公示的能源审计结果,让我们直观到了机关办公的能耗之大:“是普通民宅的3至4倍”,其中用电大户——省商务厅办公楼最高,每人的年耗电为8833度。以每年240天工作日(周末114天、法定假日11天)计算,每人8833度年耗电量不就是每人每日36.8度吗?如此“纪录”的确让人吃惊。
从湖北省的能源审计结果,我们可以看到机关办公的能耗确实浪费巨大。而造成这种浪费的根本原因,还是我国的节能制度存在着严重缺陷。一方面,尽管全国迄今为止已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10.6亿平方米,但这一数字仅占全国城镇既有建筑面积7%的比例。不仅如此,据建设部此前组织的一项全国性专项检查结果,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仍停留在试点示范阶段,难以全面启动,既定的节能目标“没有完成”。因此,我们应该看到建筑节能改造的艰巨性和迫切性。
另一方面,各层面上的能源浪费又都与机关能源付费制度的缺失有关。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蔡志洲认为,要想真正做到节能,关键是要从完善制度入手,让所有人都为自己消耗的能源付费,只有从制度上作出了保证,才能有普遍的意义。而现实的问题在于,我们的机关除了有国务院的“夏季空调温度调节不低于26度”的统一规定外,几乎就没多少机关干部分摊能源消耗的例子,即便是像“每人年耗电8833度”的行为也不见有人为之买部分单,这最终导致能源的巨大浪费。
所以,在为能耗审计制度正式启动叫好的同时,更应该尽快从制度设计上加以配套完善。笔者认为,在推进“人人都为自己消耗的能源付费”新制度的过程中,机关办公应敢于担当。当下,最紧要的是确定并分类细化相对节约又简便易行的额度,绝不能再让机关办公能耗成了脱缰野马。如,不妨在建立科学合理的能耗标准后,凡是超支部分均由个人分摊,或者将所有的办公能耗先统一算到人头,然后根据实际消耗实现“低耗有奖、超耗全赔”。只有抓住“人人都为自己消耗的能源付费”这个根本,“办公楼每人年耗电8833度”的惊天浪费现象才有望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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