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科教文卫 >> 科教新闻
 
山东十类自考生可免考 申请需持毕业证原件
( 2008-05-10 11:14 )
来源:齐鲁晚报
 

    9日,山东省招考院公布将于今年10月份开始实施的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其中十类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申请免考的具体科目,考生可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s.gov.cn)进行查询。

    山东省招考院表示,此次有机会申请免考的考生包括十类,如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要求免考的应考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毕业证书原件、原毕业高等院校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等。(记者 王振国)(完)


 相关稿件
 频道精选  
社会∣一捕蛇人随110出警抓蛇6年 盼收爱心徒
社会∣男子醉酒驾车摔伤母亲 怕处罚弃母而逃
法治∣一男子索1000元彩礼未果 持刀捅死岳父
法治∣偷看老婆日记发现外遇 生气咬掉妻子鼻
财经∣青岛80后新婚流行新婚检 婚前财检婚后捡财
财经∣黄金投资风险集中爆发 不到两个月下跌15%
娱乐∣成龙和于丹一见如故 谈到孝道双双洒泪
娱乐∣郑欣宜母亲节给肥姐写信 思念溢于纸上
体育∣对阵申花崔鹏有望首发 大羽难逃替补席
体育∣申花欲破五年之痒 鲁能鹏羽组合现江湖
视频∣五一出行必备 碎花太阳裙让美丽加分
视频∣《牵手》最震撼人心的舞者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024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