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季平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近日报道,安徽省宣城市试点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力图将数量庞大的农村房屋从资产转化为资本,提高农民融资能力,这将是农村生产力的新一轮大解放。
改革开放30年来,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必须承认这样一个现实:在我国农村地区,除了极少量的村集体以外,大多数农民生活还比较贫穷。
农民为何贫穷?除了历史原因以外,还有两点不能忽视:一是收入渠道比较窄,主要是种地和到城市打工收入;二是从农民占有的国有资产与其他行业比较不成比例。农民占有国家资产主要形式是土地,国土资源部2007年公布的数据是人均耕地1.42亩,按照基准地价计算,每亩地5万元左右,也就是7万元左右,如果被征用以后,农民每亩地只能得到2万-3万元。
安徽试点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其最大的突破在于通过这种方式,让农民多了一条融资渠道;虽然说,一套民房,没有城市里的房屋价值高,但对农民来说,积极意义不可小视。事实证明,不论在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落后地区,农民增加收入除了种地、务工以外,就是开办私营企业。在这方面,遇到的一个普遍问题是:一方面通过正常渠道融资难,一方面农民手中最大的资产房屋、土地难以流转,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致富。
有学者认为,安徽试点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如果推广开来,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因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农民房屋及其项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一旦失去住房,就会丧失基本生存条件。
笔者认为,对学者们这样的担心应当作具体分析。客观地讲,在生产力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农民处置自己的资产比较谨慎。所以,当一个农民决定把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的时候,各方面的应对措施要比有关部门考虑周到的多。另外,金融系统也有相对成熟的防范措施,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想把房屋这种资产转换成资金也很难。事实上也是如此,据报道中介绍,截至2007年底,安徽宣城市利用房屋产权抵押发放贷款几个亿,没有发现一笔不良贷款。
必须承认,尽管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在不断加快,但农村、农民、农业仍然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为了让更多的农民享受改革发展成果,除了国家惠农政策以外,从法律、制度上,把农民的资产变成资金,让农民的资产流动起来,是农民致富的需要,也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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