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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品是手机寄来成手表 电视购物藏陷阱
( 2008-05-03 14:28 )
来源:齐鲁晚报
 

    东营的袁先生通过电视购物“中奖”一部手机,不料邮寄来的却是一块手表。售货方称“发错了货”,三日内将予以更换,可是十天过去了,不但没换货,连袁先生的电话也不接了。

    袁先生讲,去年年底,他在电视上看到北京时尚购物公司打出的广告,遂订购了一款手机。十多天过去了,他订购的手机还没有邮寄到。着急等着用的他就给公司打电话说自己不要了。之后,袁先生在当地买了一款手机。

    10天后,北京时尚购物公司打来电话,称公司近期举办了迎奥运抽奖活动,袁先生是获奖的2008名顾客之一。只要邮寄699元,公司就送给他一张内有2008元的VIP会员卡和一部金立牌双卡双待手机。袁先生寄去了699元钱。

    4月22日早上,袁先生打开寄来的包裹一看,里面只有一张“时尚购物卡”、一个水晶福娃和一块价值30元左右的手表。袁先生随即给购物公司打电话,工作人员说“货发错了”,3天之后会再给邮寄过去。袁先生就又等了3天,还是没有收到。当袁先生再次拨打公司的电话时,一直没有人接听。

    5月2日,记者根据袁先生提供的号码拨打了这家时尚购物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称公司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某大厦16楼,并称该购物中心曾与多家网站和电视台合作过,“名气很大”。

    记者以袁先生朋友的身份,先后三次拨打公司的电话,前两次工作人员均称查询需要时间,5分钟之后会回电话,但每次都没有给记者答复。第三次拨打时,工作人员称货已于4月30日下午给袁先生邮寄过去了。

    警惕“先付款后发货”

    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傅强表示,由于多数电视购物是异地交易,消费者要想提前辨其真伪很有难度。因此,消费者一定要看清品牌,千万不要轻信承诺。

    如果是“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消费者要慎之又慎。对于经销商随货物寄来发票等购物凭证,要将购物凭证妥善保存,以便发现商品有问题时,作为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的证据。(记 者 董钊 实习生 高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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