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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洛施近日向英皇娱乐作出反击,提出控告指有关她在未成年时跟英皇娱乐所签合约的不公平与苛刻,并提到受压做一些合约以外“非常不合理”的事情,成为香港娱乐圈的热门话题。对此,“金牌”经纪人黄柏高、寰宇老板林小明与著名经理人陈淑芬等,均认为签约乃你情我愿,不应如此激烈,而一众英皇歌手则力撑与公司的合约合理公平。
梁洛施在近日正式入禀法院,和英皇决裂,因此爆出当年她和英皇签下的合约内容,她所指的苛刻条款,包括报告行踪、解约后7年内仍受合约约束、英皇可因她患病或犯法而随时提前解约等。起诉书指梁洛施于2001年12岁时,由母亲与英皇签下唱片及经纪人合约,母女俩当时只有小学教育程度,不谙英语及法律文件,而且当时经济拮据,在没有完全理解的情况下才会签下为期10年的合约;2003年,梁妈妈再代表14岁的梁洛施与英皇签下另一份艺人合约;2006年,梁洛施凭《伊莎贝拉》获“金紫荆”最佳新人奖及柏林影展提名后,被指无心工作而遭雪藏,经纪人霍汶希建议她向老板杨受成求情便可尽快解冻,由此约期又由11年延长至15年。由此梁洛施指因为上述原因要求法院判决合约无效。梁洛施又指经纪人向她要求极不合理的行为,令她觉得被经纪人出卖,并对经纪人失去信心,故要求解约。而英皇娱乐方面对梁洛施入禀一事不作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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