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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山东省旅游局发布第八期全省旅游质量公报,今年1-3月份,山东省旅游投诉事件较2007年同期大幅下降。但个别旅行社在组织公民境外旅行时发生“甩客”的严重事件。
据统计,2008年1-3月份,全省共接到旅游投诉57件,受理54件,结案50件。为旅游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省内旅游“龙头”青岛接受的投诉数量在17市中依然最高,为35件。
据介绍,与去年同期相比,2008年1—3月份我省旅游投诉无论在投诉数量,还是涉及游客数量方面,均明显下降。据分析,出现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经过整治,全省旅游市场秩序良好。各级旅游质监部门工作作出了实效。同时,通过加大对旅游企业质监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产品质量,减少了纠纷的发生。
从今年前3个月投诉情况来看,个别案件所反映的问题比较严重。如青岛某旅行社组织游客赴菲律宾旅游,其间,出现一名游客被领队“甩客”的恶劣情况。聊城某旅行社将旅游团交给无经营资格的外地旅行社驻济办事处,合作过程中发生纠纷,导致游客滞留湖南。另外,美籍华人到青岛旅游,被导游带到足疗场所消费,该游客因对所购买的灵芝蛇油疗效不满意提出投诉。(记 者 乔显佳
实习生 尹慧慧)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