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今天(31日)从山东省枣庄市消协获悉,消费者吕先生近日购买办公用品索要发票时,商家竟然让他再交4元税款。
3月20日,枣庄市民吕先生在枣庄市中区青檀路某电子商店内,花费135元购买了一件办公用品,当时营业人员只开具了一纸收据。因单位财务报销需要,3月25日下午,吕先生来到该商店,希望对方开具一份正式发票。不料该店营业人员以卖价低、利润薄为由,拒绝开具发票。看到吕先生态度坚决,对方声称可以开具发票,但要求吕先生再付4元钱的税款。商家开具发票为何让消费者自担税款?吕先生一怒之下便拨打了相关举报热线电话。但当吕先生如实反映自己的遭遇后,接线人员却反问商品的购买价格是否是含税价格,并让吕先生自己和经营者协商解决,随后就挂断了电话。一头雾水的吕先生只好来到当地的工商部门寻求帮助。
接到吕先生的投诉后,工商人员当即来到该商店,明确指出,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义务,商店工作人员让消费者自担税款的做法是错误的。后在工商人员的监督下,该商店按照实际销售价格为吕先生无偿开具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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