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税务部门了解到,国家将在山东、江苏、四川三省进行试点,从4月1日开始,山东省所有实行“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不用再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了。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试点企业自今年4月1日后报关出口货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可不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主管税务机关将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电子数据审核相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记者 孙韩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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