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13日电(记者王志、赵仁伟)“最新款MP4、名牌手机、500万像素数码照相机,厂家直接供货,现统一按市场价半价销售,欲购从速……”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方便、快捷的网络购物方式已成为新时尚,日益受到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一族的青睐。但这种不见面的交易方式潜藏着各种“陷阱”,济南市公安部门此前就破获了多起这种网络购物诈骗案件。
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刑警三中队队长房星介绍,时下,一些不法分子在淘宝、易趣等知名网络交易网站,向不特定群体随意散布虚假商品信息,或直接制作虚假购物网站,编造公司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诱惑贪图便宜的网友上当。诈骗商品小到女性化妆品、服装等小件商品,大到手机、电脑、汽车等贵重商品,交易一律采取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一旦网友按照对方要求汇入货款,卖家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据分析,当前网络购物诈骗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以假充好。如低价销售冒牌运动鞋,迎合顾客贪便宜心理,骗取钱财;二是无中生有。如PS3、IPOD等高端电子产品还在试用阶段,物品紧缺,不法分子就利用部分消费者对这类产品的喜爱,谎称手中有货,骗取钱财;三是虚假广告。如销售服装、手提包等物,诈骗分子往往在网络上声称自己是代理商,所有商品都是批发价,并限时限量销售,引受害者上当。
山东省公安部门提醒,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不强、贪图便宜,是网络购物诈骗能够得逞的主要原因。消费者在进行网上购物时,应留意登录的网站是否经公安机关备案,如购买的商品价格与市场价相差较大,不要轻易相信。同时,尽量选择收到实物后再支付(如“支付宝”)等网上付款方式,以降低网上交易的信用风险,保证交易安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