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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加强租赁房屋管理
( 2008-01-24 13:45 )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24日电  近日,山东省沂源县公安局大张庄派出所在辖区集中开展租赁房屋、流动人口专项整治行动。自活动开展以来,派出所已清理整顿租赁房屋23户,流动人口13人,治安处罚流动人口5人。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并确保取得成效,派出所多次召开所务会研究确定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制定了切实有效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成立了以李克顺所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考核,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工作中,为了让辖区各界群众深入了解公安机关开展的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警区民警深入辖区农村厂企事业单位、行业场所,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散发《流动人口需知》、《出租房屋需知》等宣传材料,以及利用农村广播宣传《山东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对这次行动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为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截至到目前,派出所已散发各类宣传材料500余份。


    工作中,派出所从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登记建档、服务打击等工作入手,加强了对租赁房屋、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工作。一是完善了与流动人口用工单位、出租房屋户主以及个体业主的治安管理责任制度。派出所对辖区企事业单位、行业场所中的流动人口实行集中管理,将法人代表及业主确定为第一治安责任人,指导其配合公安机关进一步规范对租赁房屋及流动人口的摸排登记工作。截止到目前,派出所与辖区的1家企业、17家个体业主签定治安管理责任书23份。二是扎实开展了清理、登记、建档工作。各警区按照"村(街)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深入责任区农村厂企事业单位、行业场所,对发现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逐一进行清理登记,并将采集到的基本信息实施微机录入和建档制度,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注销、删除和变更,做到了档案、微机与实际情况相统一。到目前,派出所已注销、变更流动人口信息7条,租赁房屋信息4条。三是坚持"清理整顿与服务并重"原则。派出所要求警区民警既要做到严格管理,又要做到积极主动的为流动人口、出租人和承租人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做到公正执法、依法办事,到目前,派出所已对辖区23家出租房屋、13名流动人口进行了登记、建档、办证工作。四是管理与打击并举,为现实斗争服务。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派出所坚持"管理与打击"并举的方针,对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给予打击处理。截至到目前,派出所已对5名不按规定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的流动人口进行了治安处罚。(李克顺 刘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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