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6日电 (于天鹏 张玉涛)日前,山东沂源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投入10万元购置两辆苏州益高警用电瓶车,以适应城区治安管理工作的需要。从使用效果看,不仅为城区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也有力地推动了城区治安管理和治安防控工作。
针对治安防控能力不强、警车不足的一问题,沂源公安局城区派出所领导积极向县局党委建议,购买了两辆警用电动车,以适应城区治安管理工作的需要。
电动警车为四轮方向盘式的电瓶车,外型酷似"北斗星"机动警车,安装有警灯、喊话装置,时速在30公里左右,充足电可连续行驶100公里,具有操作简单、安全、节能的特点,无驾驶证亦可驾驶。投入使用前,城区派出所组织民警进行了严格的培训,确保了人人会操作、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的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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