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济宁汶上县的陈某因欠他人饲料款被法院强制执行,陈某不但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面对执行法官,竟挥舞屠刀威胁执行法官,12月26日,陈某被法院依法拘留。
济宁汶上县的陈某是一个养猪户,因赊欠刘某的饲料款2200元被起诉,经法院调解陈某同意归还刘某饲料款2000元,但后来陈某并未按法院调解规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刘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申请人刘某向法院打电话称被执行人陈某正在家卖猪,请求法院扣其卖猪款还账。执行法官立即驱车赶到陈某家,没想到,面对执行法官,陈某竟赖起账来,先说刘某卖的饲料质量差,见执行法官并不理睬,陈某又说可以用猪顶账,见执行法官表示同意,陈某指着一头猪说:“这头猪值5000元,可以让刘某拉走,再给我3000元。”
刘某认为一头猪根本不值5000元,应按实际价格算。没想到陈某挥舞着杀猪刀叫喊:“这头猪就值5000元,否则别想拿走一分钱。”随后将大门锁上。法警赶到后将陈某制服。鉴于陈某的行为,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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