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17岁的刘某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连续作案十多起。日前,刘某被山东烟台牟平区检察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刘某是龙泉镇人,父母离异。由于无人管教,整日泡在网吧。 今年2月至3月,伙同他人先后窜至牟平区文化街道办、宁海街道办和武宁镇等地,采取翻墙入院,撬门破锁等手段,入室盗窃10多起,盗窃现金、手机等物资,涉案价值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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