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山东频道7月28日电(记者张晓晶)山东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状况的一份调查表明,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低龄化、低学历的特点。调查人员认为,学习成绩不好,过早失去家庭和学校的关爱,是这部分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调查表明,2001年至2007年6月,济南市法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23件,占同期案件总数的14.9%,案犯2045人,占同期案犯总数的11.9%。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和案犯数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据介绍,近年来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年龄构成趋向低龄化。以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主要集中在17-18周岁,近几年来,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明显增多,甚至出现14-15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调查显示,2001年,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犯58人,占33.9%,2006年达172人,占41%。
文化程度较低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又一个突出特点。据调查,小学文化程度的未成年犯1039人,占55.4%,这当中还有相当一部分连小学都没有毕业。小学和初中文化的未成年犯占多数,且大部分为小学,高中文化的占极少数。
专家认为,除了家庭教育失当和社会不良文化影响之外,学校对部分"问题学生"的放弃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受追求升学率的影响,有些学校或教师在教学中往往采取拔尖优等生、带动中等生、抛弃劣等生的做法,导致劣等生放任自流,无人管教,还经常受到嘲讽和歧视,他们对学习没兴趣,直至逃学、辍学,甚至离家出走,与社会上一些闲杂分子混在一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专家建议,家庭和学校对有问题的学生更要关心爱护,学校不能采取劝退、开除的办法,任其随波逐流以至走向犯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