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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重大自然灾害农业保险最高赔保费3倍
( 2006-11-13 13:38 )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新华网山东频道11月12日电(记者王志)日前,农业大省山东正式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对于农民自愿为小麦、蔬菜等购买保险,政府将给予40%-50%的保费补贴。一旦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最高将赔付当年全部保费收入的3倍。

    频发的自然灾害不仅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给农民造成重大损失,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为建立有效的农业防灾减灾新机制,山东省确定,从今年起,在章丘、寿光、临清3个县级市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试点险种为奶牛、蔬菜、小麦和玉米。

    针对高风险使农业保险费率难降的问题,山东省、市、县三级政府财政将安排必要的资金,给参保农户以适当的保费补贴。其中,对奶牛、蔬菜大棚保险补贴保费比例为40%;对小麦、玉米保险保费补贴50%。财政保费补贴由省、市、县财政按照3:3:4的比例分担。同时,山东省、市、县三级财政还将分别设立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对于农业保险的灾后赔付,山东将实行全省统筹、最高赔付额封顶的政策。最高赔付总额以当年全部保费收入的3倍为最高限,在这个限度内,核定赔付额在当年保费收入1倍以内时,由人保公司赔付;超过1倍时,超过的部分使用巨灾准备金弥补;动用巨灾准备金仍不能弥补时,不足部分首先由人保公司按当年保费收入的30%赔付,其余部分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3:3:4的比例补齐。(完)


                           责任编辑 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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