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报道 >> 山东大旱
山东省遭遇罕见大旱 农业用水严禁加价
( 2006-11-12 10:08 )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新华网山东频道11月11日电(记者王汝堂、董振国)面对严重的旱情,山东省近日发布了《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提出遇上严重干旱,农作物需增加灌溉时,供水单位不得按照超计划用水提高水价。
    
    山东省规定,从11月起,全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划分为农业用水价格和非农业用水价格,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各类用水均实行定额管理,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同时,为了保护农民利益、保护农业生产,山东省规定,遇上严重干旱、农作物需增加灌溉次数时,供水单位应根据水源情况和农业用水户要求,增加供水计划,不得作为超计划用水处理,严禁任何加价行为。
    
    据了解,9月、10月两个月,山东省平均降雨量仅为18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少81%。降雨少加上持续高温天气,造成农田失墒严重,旱情发展迅速,全省有300万亩左右小麦放弃播种,已播小麦也因旱情严重影响了生长。面对严重干旱,山东省及时出台新规,力保全省农业抗旱用水,维护农民利益。(完)

                           责任编辑 闫婷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024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