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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开展法治教育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 2006-04-14 10:10 )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4月11日至13日,中央政法委在北京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并讲话。他要求全国政法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

   罗干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要适应现阶段形势要求,必须进一步明确执法指导思想,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政法干警头脑。要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

   罗干强调,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

   罗干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特别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进一步促进公正执法;紧密联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推进政法工作的改革创新;紧密联系执法活动的实际,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全面推进政法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周永康在研讨班结束时强调,各级政法部门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提高认识放在首位,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要坚持领导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紧密联系实际,解决认识上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制度化;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中央政法委委员肖扬、贾春旺、许永跃、王胜俊、吴爱英出席了研讨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书记、政工部门负责人和中央政法各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研讨班。

    4月11日至13日,中央政法委在北京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并讲话。(作者:赵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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