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进一步规范殡葬收费管理-新华网
山东频道 > 新闻 > 正文
2026 06/09 11:20:20
来源:济南日报

济南进一步规范殡葬收费管理

字体:

  近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民政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通过推行基础项目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管理、明确非基础项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收费项目清单化、规范收费秩序等方式,确保殡葬服务收费坚持公益、惠民、公平原则,减轻群众负担。

  《通知》明确,按照省级统一要求,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以及由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七项服务,被确定为殡葬服务的基础项目。

  在此基础上,济南市民政部门将联合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结合实际制定非基础项目清单和全市统一的收费目录清单。所有殡葬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清单列明的项目收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对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基础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即政府部门设定收费上限)。同时,细化定价程序,区分市属和区县(功能区)殡葬服务机构,分别明确定价申请、审核、核定、报批等具体流程,增强操作性。收费标准需经过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程序,在扣除政府补助和社会无偿捐赠后,按照补偿合理成本的原则确定。

  对于公墓或骨灰堂的墓位(格位)使用费及维护管理费,根据机构性质(如城镇公益性、政府参与举办的经营性、社会投资举办的经营性等)实行分类价格管理。

  《通知》进一步明确存在不合规问题机构处理机制,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暂不具备政府定价条件的机构,进一步明确由市民政部门指导制定试行收费标准。非基础项目的收费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市级民政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引导机构合理定价。对于骨灰盒等殡葬用品,鼓励实行集中采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

  殡仪馆应确保中低价位的服务和用品充足供应,尽量减少同类商品之间的档次和价格差异。市民政部门可以通过设定进销差价或差价率等方式,对殡葬用品的销售价格进行指导。

  同时,加强生态安葬收费管理。对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安葬,按规定给予奖补。确因成本过高需收费的,可适当收取生态安葬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市发展改革委直接负责具体价格的制定。

  各殡葬服务机构必须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主动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减免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销售丧葬用品的,还应公示价格、计价单位、产地、等级、材质等信息,鼓励同时公示采购价和销售价。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内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得收费。

  《通知》在省级基础上增加“费用确认环节录音录像”“收费清单由丧属签字确认方可收费并提供服务”等具体措施,提升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冯瑜)

【纠错】 【责任编辑:张建波】